参照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财政厅编制的《2022年广东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》中的附件2:《2022年广东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助限额标准(试行)》,经验收组成员会同有关部门,并征求建设主体的意见,依据补助限额标准,重新核定如下建设主体的补贴金额。现将在2022年11月2日至11月6日公示中的有关建设主体补贴金额变更结果予以公示。
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。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名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,并提供联系地址和电话,以示负责;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,提供联系电话。
公示时间:2023年3月16日至22日
受理单位:梅江区农业农村局(地址:仲元东路51号,电话:0753-2196651)
梅江区农业农村局
2023年3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