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镇,金山、西郊街道:
2023年省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现将《关于开展2023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》(粤农农函〔2023〕317号)转发给你们,请各镇(街道)农业服务中心积极宣传、推荐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企业申报,并按照文件要求指导企业做好文件要求的1-11项申报材料,协助企业开具带动镇(街)、村带动农户利益证明。请申报企业于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初稿提交至区农业农村局一楼乡村振兴股审核,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(要有材料目录和页码),企业提供的纸质材料封面和各页面需加盖企业公章,一式三份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于5月20日前报送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股,逾期不再受理。
(联系人:梁洁琼,联系电话:0753-2196655,电子邮箱:mjqfpb@qq.com。)
附件:1、《关于开展2023年省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》(粤农农函〔2023〕317号)
2、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
梅州市梅江区农业农村局
2023年4月25日
粤农农函〔2023〕317号关于开展2023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.pdf
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.pdf